招聘1人1个岗位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财产保险)成立于2011年11月18日,总部设在武汉,是湖北省首家全国性法人财产保险公司,为湖北省委、省政府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注册资本金27.97亿元人民币。长江财产保险已在湖北区域实现机构全覆盖,并在省外设立多家分公司,业务范围涉及全国主要行政区域。长江财产保险经营范围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保险业务,形成涵盖12个大类、200多个主险、2000多个附加险的产品体系。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列岗位人员,现将有关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人数
北京分公司销售总监1名
上述岗位不属于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管理岗位职级范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定,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司党委工作部署。
2.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具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3.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谨慎用权,公私分明,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