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稳步推进中共北京市平谷区委党校教学培训工作,现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补充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包括试讲和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涉及1个岗位,拟招聘工作人员1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北京市常住户口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都须在北京(不含户口及档案放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4.专业分类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公布的研究生专业(学科)目录。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其他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
(二)其他条件
1.年龄:“38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2月(含)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
3.应届毕业生要求: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定向)的普通高等学校,按时毕业并如期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
4.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社会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其中,博士后人员所学专业为其博士研究生毕业专业或博士后所研究学科方向。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上传专业证明材料,包括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