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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6年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4人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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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0 08:30-2026/9/24 16:00

为进一步加强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决定在东丰县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选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使用开发区现有事业编制空编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4名,全部为管理岗位,分别从事经济发展、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选调范围

东丰县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岗位及岗位要求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3.热爱工作,勤政务实,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具体出生日期以户籍信息为准;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2.本次开发区选调岗位全部为管理岗位,自愿同意转为管理岗位并符合管理岗位转岗条件者方可报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不符合转岗条件的;

2.调入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档案涂改、重要材料缺失,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造假或认定不清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转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无法正常工作的;

8.其他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

(四)回避情形

选调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五、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9月24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要求本人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三楼党政办公室,联系人:贾舒伊0437-6338899李溪0437-6315788。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本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3张;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报名资格审查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开发区负责,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通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考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关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信息。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通用知识》。本次公开选调考试设置开考比例,选调计划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比例需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开考比例的,直至取消该岗位。计算笔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进行笔试加试。选调成绩及拟选调人选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开发区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选调工作小组开展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在原所在单位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核实拟选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查实存在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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