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市场化招聘证券法务部经理1名。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企业干部人才队伍,结合公司发展实际,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障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拟开展证券法务部经理市场化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证券法务部经理1名(省属国企中层正职管理岗位,参照正处级管理)。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具备良好职业操守;
2.熟悉国资监管政策,具备较强的合规意识、保密意识与责任担当;
3.无失信记录、无违法违纪处分、无不良从业记录,符合国企管理人员任职回避相关规定;
4.具备良好心理素质,能够适应高强度工作节奏,抗压能力强。
(二)任职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审计、法律、金融、管理等相关专业;
3.具有5年(含)以上企业治理/资本运作/财务管理/法务/投融资/证券事务相关工作经验,同时具备证券/财务/法务类部门负责人管理经历;
4.应聘人员现任同级国有企业中层正职或2年及以上中层副职;
5.具有法律/会计/经济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6.具备丰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经验,擅长对接机构投资者、行业分析师,能够高效开展投资者沟通维护工作;
7.熟悉资本市场运作规则,具备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项目实操经验;
8.具备优秀的公文写作与文字表达能力;
9.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与对接处置能力,能够高效对接证券监管部门、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各类合作中介机构,精准落实各项合规管理及业务对接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是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是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是未满18周岁,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四是近三年存在考试违纪行为的人员;
五是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流程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
01
发布公告
通过吉视传媒订阅号、长春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02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10月27日9:00至11月2日17:00。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
(2)《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有效期为6个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学位查询”获取)、职(执)业资格证书等;
(5)需提交原工作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相关任职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6)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以上材料都必须是原件扫描件上传,不接受复印件扫描件。
注意事项: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为PDF格式,并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压缩包应命名为:证券法务部经理+张某),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rccyfwb@163.com。
03
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请保持手机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视为自动放弃)。审查合格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04
综合考核
招聘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3:1,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确定考核组织形式。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10:1的,不组织笔试,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10:1的,增设前置笔试筛选环节。
1.笔试考核:笔试内容涵盖资本市场法规与实务、法律实务、财务管理等岗位专业知识,实行百分制计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仅作为面试入围筛选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
2.面试考核:面试采取半结构化(个人自述+固定答题+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共设置3道考题,其中综合素养类题目1道,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沟通协调、逻辑思维、应急处置、职业素养等综合能力;岗位专业类题目2道,重点考核资本市场法规、法律合规、财务管控、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维护、资本运作实操等岗位核心专业能力,全面考评应聘人员岗位适配度与综合履职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8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不进入后续环节;面试成绩为最终录用成绩,计算成绩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在候分区域当场确认面试成绩。
面试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如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现场核对查验。
05
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组织一轮结构化加试,依据加试成绩高低确定初步人选。
06
体检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通知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首检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由公司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07
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参照上市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任职标准,考察采用实地考察与函调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1.实地考察:前往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查阅个人档案、劳动合同、绩效考核材料等,与原单位领导、同事座谈了解实际情况;同步核查应聘人员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廉洁自律情况按管理权限征求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应聘人员本人须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2.函调考察:向原工作单位发送《考察函》,请求协助核实政治素质、工作表现、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
3.专项核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核查候选人是否曾受过行政处罚、行业纪律处分,是否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部门负责人的其他情形。
考察工作在体检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形成考察报告。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08
公示
对确定拟聘用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该岗位不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09
录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履行聘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为中层干部,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辅导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有关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考试真题等均与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二)应聘人员须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解除相关协议约定;
(三)应聘人员报名后应确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填报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四)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六)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等因素,企业有权调整或取消招聘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及附件
联系人:杨女士
咨询电话:0431-82266697、0431-82266698(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31-82266692(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