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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公开招聘就业服务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吉林市公开招聘就业服务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招聘671人41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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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4 08:30-2026/8/26 16:00

为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充实基层就业服务力量,提升就业服务专业化、精准化、便民化水平,根据全省《关于配备社区就业服务专员的通知》(吉人社联〔2026〕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要求,结合我市就业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服务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按照工作需求,本次为吉林市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高新区、经开区、永吉县、舒兰市、磐石市、蛟河市、桦甸市公开招聘各类就业服务专员671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6年吉林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岗位职责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一)配合当地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开展劳动力入户调查、信息摸排核对等相关工作。

(二)开展辖区内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摸清辖区内劳动者就业失业情况,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服务需求,定期调查辖区内用人单位用工需求。

(三)开展就业创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及时发布求职需求、招聘岗位、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培训等信息。

(四)为辖区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开业指导等服务;协同相关人员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就业扶持政策申领等工作。

(五)组织推荐辖区内重点群体参加招聘活动、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活动,面向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实施就业援助。

(六)配合属地提供劳务输出组织及转移、返乡创业等农村公共就业服务。

(七)协助登记归集欠薪线索,承担政策宣传、档案整理、数据统计、信息系统录入等就业维权辅助服务。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创业服务。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吉林市户籍,落籍时间在2026年8月1日前(含8月1日);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纪律,保守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和领导,品行端正;

3.无前科劣迹,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2.已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人员以及从事个体经营人员;

3.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人员(包括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安置);

4.依照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经认定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址为准)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3.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人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5.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全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


六、报名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8月26日,共三天,每日8:30-16:00。

2.报名地点:吉林市就业服务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大厅(吉林市船营区解放中路159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所需材料

需本人携带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就业创业证》(首页、第七页),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吉林市公开招聘就业服务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打印版2份、蓝底正面小2寸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1.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报名人员必须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名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只能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需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和提交审核材料,不能由他人代办。

3.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全部由报名人员自负。


七、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笔试

1.本次笔试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命题,卷面分值为100分,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形式,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客观题考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自然、历史、人文、科技、生活、安全等常识,公益性岗位人员必备职业素养与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

4.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未及时查询笔试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

5.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总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查询

请考生及时查询考试总成绩,未及时查询考试总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总成绩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在公示期结束前出现岗位空缺的,从考试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过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人员聘用、培训及调配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拟聘用人员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由用人单位制定。人员上岗前由用人单位进行岗前培训,对经培训合格的人员,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上岗。所属地区就业局组织被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用工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协议期限为三年,协议期满后自然终止,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员可按程序再安置一次,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用人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考勤考核。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十一、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就业服务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限及相关补贴按照吉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city.gov.cn/bmwz/rsj/)和吉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https://www.jlsjycy.cn/dlh)为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咨询服务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具体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1.船营区:0432-66097810

2.昌邑区:0432-62444445

3.龙潭区:0432-63041441

4.丰满区:0432-64650985

5.高新区:0432-64798937

6.经开区:0432-63059300

7.永吉县:0432-64235070

8.舒兰市:0432-68212002

9.磐石市:0432-65221966

10.蛟河市:0432-67250884

11.桦甸市:0432-66222967

监督举报电话:0432-62047530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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