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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6年秋季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

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6年秋季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

招聘17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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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5 08:30-2026/8/25 16:00
准考证打印
2026/8/27 -2026/8/27

依据国家、省关于大学生征兵以及《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6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等政策规定,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年秋季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辽源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026年秋季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17名,其中:辽源市市直3名、东丰县5名、东辽县5名、龙山区3名、西安区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应征服义务兵役年龄;

7.符合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历认证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需已取得毕业证书;

8.在职人员报考须经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9.报考人员应当从辽源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公民,已报名参加2026年辽源市各县(区)秋季男兵征集,并经兵役机关体检合格、政治考核合格、报名条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二)编制条件

本次招聘不设置具体招聘单位,而是建立市、县、区“应征入伍人员专项编制池”(详见附件1),招聘人员服役期满后,根据服役表现和考试总成绩,进行个人量化考评打分,按考评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选岗落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以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入伍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或不符合2026年秋季应征入伍资格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四)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二)报名地点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辽源市龙山区西宁大路511号)

(三)报名材料

1.《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6年秋季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详见附件2)纸质版;

2.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二次入伍),携带入伍及退伍证件、立功受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本次招聘计划中的一个编制池。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要实时关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6年8月27日(星期四)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各县区征兵办公室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为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详见附件3),试卷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4.招聘各编制池均不设开考比例。

5.考生考试时需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

6.加分政策: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二次入伍),经市征兵办、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经审验合格的考生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二)面试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本次所列编制池内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放弃面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递补人员需全程参加役前教育)。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由市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发放《面试通知单》。

4.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5.面试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本人《面试通知单》。以上材料集合时未携带齐全的考生,不允许参加面试。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按30%、面试按70%折算,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总成绩相同者,理工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优先排列;总成绩相同者,且皆是或皆不是理工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的,按面试成绩排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者,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加试。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四)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一)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编制池”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在同一编制池人员当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全程参加役前教育)。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役前教育期间主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签订《辽源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聘用协议书》,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予以签订协议书。


六、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征兵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辽源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聘用协议书》。

(二)受聘人员服役期间,为其保留编制2年-12年(不含)以内。受聘人员被批准退出现役30日内,持《辽源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聘用协议书》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受聘人员是否出现不符合“选岗落编”情形进行审核,有不符合情形的,报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按组织程序取消其“选岗落编”资格;对符合人员,由市征兵办、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受聘人员进行个人量化考评打分,其中服役表现占比70%、当年参加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占比30%,按此比例折算出个人量化考评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三)不合符安置的情形: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2.服役年限超12年(含);3.服义务兵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4.因个人原因被部队强制提前退役的;5.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6.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4级残疾等级,同时享受部队相应待遇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落编上岗条件的。

(四)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到组织、人社部门、编制部门办理聘用落编手续,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不再约定试用期。


七、纪律要求

(一)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和入伍服役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不再符合批准入伍条件的、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http://rsj.liaoyuan.gov.cn)

(二)业务咨询电话

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7-5024823;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党群类别):0437-3313266;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类别):0437-3168867;

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业务):0437-3292606。

(三)公告解释权

公告解释权归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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