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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就业服务专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就业服务专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招聘83人4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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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3 08:30-2026/8/7 17:00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关于配备社区就业服务专员工作的统一安排,结合铁东区工作实际需要,经铁东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铁东区辖区内社区就业服务专员(公益性岗位人员)83人,具体岗位分配详见《四平市铁东区2026年社区就业服务专员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2),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26年8月3日前户籍在吉林省四平市。男性出生日期在1980年8月4日至2008年8月3日之内;女性出生日期在1985年8月4日至2008年8月3日之内。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基层服务工作。

(二)身份要求

在2026年8月7日前具有经吉林省内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帮扶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10号)标准认定),满足以下七类人员之一即可:

1.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信)》记载为准)。

2.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址为准)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人员。

3.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5.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区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注:报名前须先进行失业人员登记,然后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失业人员登记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完成认定后出具《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法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相关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4.在校在读学生或现役军人;

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正常退休、病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

6.从事过或正在从事人社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且服务已满3年的人员;

7.领取过社会保险补贴,且领取累计已满36个月的;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职责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一)配合当地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开展劳动力入户调查、信息摸排核对等相关工作。

(二)开展就业创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三)及时发布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求职需求、招聘岗位、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培训等信息。

(四)开展辖区内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依托吉林“智慧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五)摸清辖区内劳动者就业失业情况,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服务需求,定期调查辖区内用人单位用工需求。

(六)为辖区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失业登记、求职招聘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开业指导、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就业扶持政策申领等服务。

(七)及时组织推荐辖区内重点群体参加招聘活动、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活动,面向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实施就业援助。

(八)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创业服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起至2026年8月7日止;每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铁东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与本人报名身份相符合的材料,具体包括: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需到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认定)、低保证、零就业证明、毕业证和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详细填写《四平市铁东区社区就业服务专员报名表》(附件1)两份。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须使用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请考生实时关注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通过。

2.报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当场提出。经复核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3.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考试

具体考试形式和时间安排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请关注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五、公示

(一)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一)按照公平公正和自愿公开原则,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优先)从高到低的次序,由分数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岗位,由四平市铁东区就业服务局组织实施。所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每年度考核合格者重新签订下一年用工协议,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聘用单位建立并统一管理。聘用期限为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3年期满后聘用协议自动解除。在岗期间,如果国家及省、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聘用期限,按照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四平市铁东区就业服务局指导各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各用人单位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相关待遇

社区就业服务专员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由街道和个人按规定缴费比例分别承担。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有关规定,对开发社区就业服务专员的街道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大纲与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个人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声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教材、收费保过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说明的相关事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信息,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已上岗的解除用工协议,按规定追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涉嫌违法违纪的将交有关部门处理。

报名期间政策咨询电话:0434-3516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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