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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乾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人员公告

2026年乾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人员公告

招聘8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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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6 09:00-2026/10/30 16:00
 为加强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推动消防救援工作社会化,乾安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职消防队员8名,包括灭火战斗员6名和消防车驾驶员2名,其中灭火战斗员工作表现优异、管理能力突出的,经乾安县消防救援大队考核考察后可任用为专职消防救援站代理站长、副站长职务。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乾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志愿遵守消防救援队伍条令规章、乾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内部管理规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乾安县户籍,户籍指具有岗位要求地区的常住户口,落籍时间截止2026年10月19日(含10月19日)。
  3.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曾做过近视矫正手术的,须术后满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并提供病历),无色盲、色弱。
  (二)个别条件
  消防战斗员:男性,自愿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年龄18周岁-30周岁(2008年10月19日-1995年10月19日),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驾驶员:男性,自愿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年龄18周岁-35周岁(2008年10月19日-1990年10月19日),须有B2型或以上型级驾驶证,驾龄不低于3年,限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不予录用的条件
  1.曾受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近5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它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失信人员。
  6.在读学生。
  7.参与经营企业(法人或股东身份)的。
  8.身体各部位有文身的。
  9.患有传染病、慢性病、心脑血管疾病、强直性脊柱炎、关节骨骼疾病的。
  10.其他身心原因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0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乾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3.报名时须携带的相关材料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同时还需提供《2026年乾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U盘)及A4纸质打印版2份、红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尺寸2.5CM×3.5CM)及电子版。消防驾驶员岗位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
  (三)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
  (四)本次公告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4.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于报名时递交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入伍、退伍等材料)到乾安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加分政策。审核结束后,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网站为乾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测、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乾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结束后,考生及时登录乾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未及时查询笔试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
  (二)体能测试及考核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测及考核人选,不足1:5时按实有人数确定。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灭火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参加。项目及标准参照《2026年乾安县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20分,总成绩为100分,任意单项不取得合格分数的不予录取。
  2.消防车驾驶能力测试。申请驾驶员岗位人员参加。
  3.体测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资格条件复审
  在体测合格标准基础上,笔试和体测成绩按照权重计算(即笔试成绩×0.2+体测成绩×0.4)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四)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体测和面试成绩按2:4:4的权重比例计算应试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成绩×0.2+体测成绩×0.4+面试成绩×0.4=总成绩)。
  (五)总成绩查询
  请考生及时查询总成绩,未及时查询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总成绩在乾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除本公告正文中已明确的项目及标准外,其他项目及标准参考《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4)陆勤人员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进行考察。以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或经“吉林公安”微信小程序网上申请)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其家庭成员前科劣迹证明为准,结合个人征信报告,并逐人到居住的社区街道(村屯)进行实地走访。
  六、公示   
  由乾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乾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入职前培训等相关工作。
  七、培训及递补
  拟于12月下旬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封闭培训,培训期间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包含入职培训、技能培训。试用期满且符合上岗标准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因培训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用工方式和人员管理,薪酬待遇
  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执勤工作制度,工作5天,休息2天。如有应急响应、勤务要求及特殊形势任务需要时,视情停止人员休息轮休,全员在岗在位。
  (一)用工方式:招聘人员与乾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实行劳动合同制,每五年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资福利:专职消防员实发工资36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每年按吉林省社平工资百分比上调,因保险缴费政策变化等原因,具体数额以实际发放为准。缴纳三险一金、提供伙食住宿保障。试用期需自理被装费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被装由大队提供保障。
  (三)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自签订劳动合同起2年内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乾安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试用期内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应退还消防救援队伍支付的伙食费、训练保障经费。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乾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其它渠道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乾安县消防救援大队:0438-5095119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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