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要求
博士研究生
专业要求
世界史(060108、0603)、国际关系(030207)、国际政治(030206)、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030504)、中外关系史、艺术学(1301、0504)、社会学(030301)、外国语言文学(0502)
其他要求
1.应届博士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应以独著、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身份,在AMI核心及以上等级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
2.出站博士后及京内户籍社会人员应以独著、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身份,在AMI核心及以上等级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3篇;博士毕业后参加工作(含博士后在站工作)超过3年的,每超出1年,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须增加1篇。
其中,至多包含导师一作本人二作1篇,至少包含AMI权威及以上等级期刊1篇。
3.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独著)1部,可折抵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博士学位论文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的,可折抵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AMI权威及以上等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可折抵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在自然科学领域学术期刊、国外学术期刊等发表学术论文的,按照有关规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