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要求
博士研究生
专业要求
经济学(02),从事生态经济、资源与环境、大数据分析、空间经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等生态文明相关方向的研究。
其他要求
1.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名;京外户籍留学回国人员不超过1名。
2.应届博士毕业生(含留学人员)应以独著、第一作者身份,在AMI 核心及以上等级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3篇。
3.出站博士后及京内户籍社会人员应以独著、第一作者身份,在 AMI 核心及以上等级期刊或 CSSCI 来源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4篇; 博士毕业后参加工作(含博士后在站工作)超过3年的,每超出1年,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须增加1篇。
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含留学人员)至少包含AMI权威及以上等级期刊2篇,出站博士后及社会人员至少包含AMI权威及以上等级期刊3篇。
4.出版学术专著(独著)1部,可折抵高质量学术 论文1篇;博士学位论文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的,可折抵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在自然科学领域学术期刊、国外学术期刊等发表外文学术论文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