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要求
博士研究生
专业要求
哲学(0101)、法学(0301)、政治学(0302)、社会学(0303)、民族学(0304)、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中国语言文学(0501)、历史文献学(060104)、生态学(0710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人工智能方向)、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区域国别学(1407)
其他要求
1.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名。
2.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以独著、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身份,在AMI核心及以上等级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
3.出站博士后及京内户籍社会人员应以独著、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身份,在AMI核心及以上等级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3篇;博士毕业后参加工作(含博士后在站工作)超过3年的,每超出1年,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须增加1篇。
其中,至多包含导师一作本人二作1篇,至少包含AMI权威及以上等级期刊1篇。
4.在自然科学领域学术期刊、国外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认定,一般可将被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SCI、SSCI、A&HC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视作高质量学术论文;其中,中科院一区、二区以及JCR一区期刊论文可视作AMI权威及以上等级期刊论文。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属于“冷门绝学”范畴的,成果要求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