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位要求
取得相应的学位
专业要求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5、105105) 内科学(100201、105101) 外科学(100210、105111)
年龄
详见公告
专业工作年限
2年及以上
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
是
政治面貌
不限
其他条件
北京户籍: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证书及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入职后医师执业证书需注册到精神卫生专业。
招聘范围
社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