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讲解员
招聘人数
2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年龄在20—32周岁之间(时间计算至2026年1月)。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热爱青海湖生态保护事业,适应青海湖工作环境,能接受节假日应急值守任务,愿长期投身青海湖生态保护工作。 讲解员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教育学类(0401)、汉语言文学类(0501)、新闻传播学类(0503)、历史学类(0601)、旅游管理类(1209)专业;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流畅,具备较强的语言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清晰、准确地向公众讲解青海湖生态保护相关内容;形象气质佳,仪表端庄,无明显纹身、疤痕或染发等影响职业形象的情况。 具有青海省共和县、刚察县、海晏县、天峻县户籍者; 持有自然教育师、导游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或具有1—2年及以上讲解员、导游、兽医相关工作经验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