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专职文明实践员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敏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具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具有一定的工作创新能力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工作务实,身体健康; 具备较强的组织策划与协调管理能力; 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与撰写能力,善于人际交流与沟通; 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即时通讯、管理程序等; 亚东籍的未就业大学生和退役军人、干部(随军)家属会藏汉双语、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社区工作或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有其他违反国家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