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工作人员(政府公益性岗位)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忠诚奉献精神,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无不良诚信记录; 应聘者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法学、社会学、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熟练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身体健康,能独立协助完成相关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工作,吃苦耐劳,积极履行聘用岗位工作的职责和义务; 没有违法犯罪、吸毒记录;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