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文秘岗)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的; 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总队级消防救援机构政治部门批准,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年龄截止时间为招录当年的1月1日) 政府专职消防员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 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