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生态护林员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热爱国有林管护事业,自愿从事护林员工作、服从工作分配的; 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年龄要求:男性18至65周岁,女性18至60周岁。 要求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填写巡护日志)。 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公开发表不符合国家政策方针的不良言论,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已在其他单位工作,领取报酬的。 已退休,领取社会保险金的(含正常退休、病退人员)。 现任村(牧)委会成员的。 受过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