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音乐教师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基础教育的职业理想;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精神,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积极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性别不限; 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证书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 有从事多年小学相关学科教学、班主任工作经历的可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生;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对新招聘的教职人员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