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执勤车驾驶员
招聘人数
16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优秀青年、中国共产党党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退出的优秀国家消防员和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执勤车驾驶员具有高中或同等以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的男性(1990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 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