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幼儿园教师
任职要求
应聘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无任何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犯罪史。 具有良好的普通话水平,乐交流,勤钻研,能接受园方安排的各种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有经验者优先。 应聘人员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岗位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如音乐、美术教育等)。 具有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小学均可)。
薪资结构
试用期(一个月):基本工资。 合同工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五险+工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