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公办在编流动教师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符合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和任职要求,能胜任教师岗位工作。 近3年年度考核(含师德考核)须合格及以上,且不存在以下情况: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 原则上须在流出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原单位为超编的幼儿园。 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择优原则: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自身专业特长,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曾获区级以上荣誉、竞赛奖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