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政府专职消防员
招聘人数
9
任职要求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涉赌、涉黄等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无吸毒史; 志愿投身消防救援工作,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备团队精神和敬业精神,自愿遵守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 限男性,具有高中(或中专)同等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有能够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退伍军人;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文秘、通讯、财会相关专业;持B2以上驾驶证;熟练使用WPS等办公软件者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少年管教的人员及有吸毒史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曾在部队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身体条件或其它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国家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 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薪资结构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执勤补贴、“五险”组成。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2000元(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签订后,单位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含人身意外险);工资按增资计划递增,并根据队员任职年限和技术等级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