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小学语文教师
招聘人数
2
任职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具备相应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经学校考核业务能力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限)。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积极自信,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认真踏实,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合作意识。 同等条件下,有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单位开除的人员,在读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