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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简章

普定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简章

招聘8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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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8 -2026/9/14

为进一步充实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力量,充实基层执法队伍,规范土地、矿产、规划等领域执法巡查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省人社厅2026年5月30日印发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落实回避政策,按照发布公告、考试考核或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订立聘用合同、录入实名制系统的程序进行,主动接受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执法辅助人员,8名。

岗位性质:编外聘用辅助岗位,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协助正式执法人员开展工作。

岗位职责:协助开展日常动态巡查,做好巡查记录、现场拍照取证、资料整理归档;协助对违法用地、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开展现场劝阻、线索上报,配合做好现场核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辅助工作;协助开展土地、矿产、规划、耕地保护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协助做好执法案卷整理、台账录入、报表统计、办公文档处理等内业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自愿从事自然资源执法辅助工作,无不良历史记录。

4.男性,退役军人、普定县户籍优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熟悉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法律等相关专业优先,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备基础文字写作能力优先,有行政执法或自然资源相关工作经历。

5.年龄18-35周岁(1991年9月7日-2008年9月7日期间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3)被开除公职、军籍,或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列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8日至9月1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共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普定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局办公室)。

3.报名需要提交材料:

(1)《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自行下载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3张;

(5)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无违法行为,是否参与“法轮功”、群体性事件证明;

(6)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

(7)本人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考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委托书参加现场报名。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按手印,不能由代报人代签(按)。

(8)报名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因报名相关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等导致信息难以认定影响报考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本人填写。报名人员要确保在整个招聘环节(报名至聘用)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相关内容。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人数未达到比例,均可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沟通应变、岗位认知、综合素养。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纸质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经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有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无异议者,按程序聘用。


五、聘用管理

1.实行合同制管理,报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会商机制备案。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正式上岗,试用期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3.日常管理由入职后所在股室负责同志具体负责。

4.工资待遇按照本县编外人员标准执行,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

5.聘用期间如出现违纪违规、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按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关系。


六、相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五)未尽事宜由普定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0851-38222497

咨询地址:普定县定南街道富强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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