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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2026年第四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2026年第四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招聘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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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2 08:30-2026/11/15 17:30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富川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效人力资源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37号)等文件精神,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13人。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1年10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学历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六)身心健康,思想端正,心理素质好,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含被认定为有犯罪事实,但因法定原因免于刑事处罚或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逾期金额累计超1万元以上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1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14.现役军人;

15.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16.属贺州市各级公安机关在职在岗辅警或从事过辅警工作辞职不满1年以上的;

17.被各级公安机关辞退、不予续签等方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或曾参加贺州市各级公安机关辅警招聘进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聘用资格的;

1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十)辅警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民警和事业编干部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以外,原则上不得应聘到该民警、事业编干部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简章、考试环节和拟聘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通过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平安富川”官方微信号发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疑问时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政审考察、体检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体能测试、政审和体检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执行。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6年11月2日起,可通过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平安富川”官方微信公众号查阅招聘简章及《职位计划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接受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节假日及双休除外)。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工室(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新建路51号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行政楼106、107室),咨询电话:0774-7891241。

2.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家庭主要成员户口簿(如父母、配偶不在一本户口簿则需多本),复印户口簿第一页、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页;

(2)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3)职位相应的学历证书;

(4)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校验;

(5)填写并提交《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6)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请提供详细版,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人民银行开具)(7)个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搜索“桂警通办”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按步骤办理即可);(8)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9)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10)其他已经取得的各类资格证。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1月16日8:00至11月18日18:00。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复审。现场复审在面试环节时进行,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大专以上学历须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下载打印)及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请提供详细版,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人民银行开具)进行现场审查。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由富川瑶族自治公安局负责,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四)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须按要求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开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边远或艰苦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平安富川”微信官方公众号公布。


五、理论考试与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试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凭身份证到富川县瑞光公园体育场参加体能测评。进入体能测评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2026年11月中旬富川县瑞光公园体育场(具体时间后续通知)。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项目及测试规则开展体能测评,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报考警务辅助人员职位的人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非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件3)。

(二)理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参加理论考试。2026年11月下旬,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九楼会议室进行(具体时间后续通知)。

1.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基本法律知识,以及当前时事要点等。(详见附件4)

2.理论考试组织形式。采取闭卷的形式,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理论考试成绩评定。招聘机关视全体考生理论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合格线。不低于理论考试合格线的,视为合格。


六、面试

在体能测评合格基础上,原则上按照个人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成绩末位报考人员出现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如岗位拟聘用职数与报考人员比例达不到1:2的,所有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26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后续通知);面试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具体地点后续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面试合格,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两者权重如下: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权重分别为50%、50%,即: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体能测评、理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入围人选。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地点:体检由指定的医疗机构实施。辅警入职体检项目总体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因工作需要,考生应无色盲、纹身、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及肢体功能障碍,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该部分体检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九、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由招考单位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以及主要经历、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家庭成员进行延伸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以及考察本人是否有不良的个人征信记录(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人民银行开具)。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理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平安富川”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再递补聘用人选。


十一、建立人员候补库

笔试、体能测评、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辅警候录库。如岗位出现空缺,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辅警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辅警,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十二、聘用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公安工作性质特殊,准军事化管理,昼夜轮值,实行24小时轮班制。2.聘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规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违反合同约定或不履行职责,以及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岗位工作的情形或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二)工资福利待遇聘用期间,享受以下薪酬福利待遇:1.工资由县财政经费统一保障,试用期满转正后按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辅警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工资。2.单位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3.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4.因公受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公(工)死亡后被依法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县公安局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凡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理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辅警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相关信息在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平安富川”官方微信号发布(fcgajwxhfc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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