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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市公安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平果市公安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招聘6人5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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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17 08:00-2026/8/21 17:30

因公安业务工作需要,平果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名,其中机关及派出所勤务辅警5名,留置对象看护辅警1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平果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热爱公安工作,服从工作安排,纪律观念强;

4.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12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12日至2008年8月12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自愿服从市公安局统一调配工作;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违反国家出入国(边)境管理制度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本人曾经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因违法违纪违规等原因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2.凡被平果市公安局聘用后在试用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辞职的,两年内不得报考;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人员自愿报考。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至8月21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平果市公安局政工室326室(平果市马头镇龙江路222号)。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证明或学历证书备案表(高中、中专等学历须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简易版;

(2)近期白底小二寸免冠证件照4张(背面写上姓名);

(3)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平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

4.资格审查。依据公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为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生提交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招聘条件且提交材料齐全的,经审核后为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者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由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报考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一)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入围笔试人选。采取集中闭卷考试、统一阅卷方式开展。笔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见附件3)。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能测试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项目如下:

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可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试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试,签订《自愿参加体能测试承诺书》;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自觉放弃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在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面试,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公安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运用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体能测试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以此类推。

由聘用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聘用单位根据面试情况进行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公安局对其进行政治考察。重点审查政治考察对象及其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是否具有不得聘用为辅警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形的,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政治考察人选。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西百色平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签订聘用合同

1.对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3.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聘用,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否则不予聘用。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现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包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费用,不包含单位应缴费用)。


六、日常管理及岗位职责

(一)日常管理

在受聘期间,由市公安局做好日常管理、训练和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和聘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岗位职责

1.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日常工作和警务活动。

2.留置对象看护辅警执行监察留置看护任务。


七、其他要求

(一)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进行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3.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4.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5.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6.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面试的;

7.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

8.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9.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

10.在招聘考试环节中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并给予清退。

(三)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平果市公安局政工室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或不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平果市公安局政工室,0776-5886043。

监督单位:平果市公安局督察审计大队,0776-5886014。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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