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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公告

丹棱县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公告

招聘10人5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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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6 -2026/9/3

为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6〕39号)要求,结合丹棱县基层治理、民生服务、乡村发展实际,开发基层服务类增量政策性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公开招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和数量

本次全县计划招募增量政策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岗位包括:常态化帮扶专员、养老服务助理、文旅融合发展服务助理、就业社保服务专员、基层应急管理辅助员,由招募单位统筹分配岗位(岗位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承诺服从招募单位的岗位调剂与统筹分配,未按要求承诺或不服从调剂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及录用资格。


二、岗位职责

(一)常态化帮扶专员。开展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

(二)养老服务助理。承担公办养老机构安全巡查、质量管理、应急救助、数据统计、信息化建设与运维等工作。

(三)文旅融合发展服务助理。负责文旅规划策划、产品开发、品牌建设与项目推进,统筹研学、红色、乡村、文博等文旅业态融合、产业链打造及宣传推广,协助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基层文艺队伍培育与非遗、文物保护,配合文旅行业安全监管、市场执法、专项整治及投诉线索摸排、数据统计、资料归档、执法平台运维等事务。

(四)就业社保服务专员。协助开展就业培训意愿摸排、岗位归集、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组织招聘活动、进行就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以及社保政策宣传普及、业务经办、社保规划等社保服务工作。

(五)基层应急管理辅助员。协助开展乡镇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宣传,常态化排查上报安全隐患,组织群众避险转移、突发事件先期处置,筹备应急演练,参与灾情核查、灾损评估及灾后救助重建,报送灾害信息;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做好信息上传下达,负责应急物资登记、盘点管护,协助村级应急队伍管理、培训与调度。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1.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上岗前须取得对应学历毕业证书,不限专业。

2.同等条件下,按顺序优先录用: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6日至9月3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三)所需报名资料

1.《考生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需提供可编辑的电子文件和签字扫描件)。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

4.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其中,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四)报名须知

1.报名人员需将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后(压缩包请以“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号码”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294901037@qq.com),报名资料不按上述规定填报的,不予受理。

2.考生须严格按照《考生报名信息表》要求填写各项信息,采取网上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于2026年9月8日前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或电话咨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资格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印证材料不齐等,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问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核

1.不设置开考比例。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考核地点在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具体考核地点、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考试当天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3.考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的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1.根据招募岗位和名额,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成绩相同的,按照招募对象中明确的优先招募条件确定人选。优先原则使用后情况相同的,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指定的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综合考察

由各招募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主要审查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行政治安处罚记录、是否为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公示及协议签订

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并在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公示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十、待遇保障

招募人员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一、退出机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予以退出: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由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有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十三、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者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募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招募工作所有环节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

(四)本公告由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200505

2.纪律监督电话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20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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