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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公立医疗机构2026年下半年招聘编外医务人员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公立医疗机构2026年下半年招聘编外医务人员公告

招聘10人10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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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30 09:00-2026/11/5 17:00

为满足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人才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区部分公立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医务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额及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岗位要求详见《眉山市彭山区2026年下半年公立医疗机构招聘编外医务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6.彭山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现有在岗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30日9:00至2026年11月5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将所需资料原件扫描为PDF格式打包发送到报考单位邮箱,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姓名。通过初审的报名结果由报考单位通知。(邮箱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3.所需资料:《报名信息表》(附件3)、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具体考试形式和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原则上由招聘单位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在指定的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考试、体检等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市彭山区智汇人力资源公众号、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履行聘用合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卫健局牵头,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

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028)37623228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028)37628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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