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湖北-黄冈市-招警-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劳务派遣-红安县公安局

红安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红安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20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5 08:30-2026/7/28 17:00

为进一步加强警队建设,充实警务辅助力量,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暂行办法》和红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红安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法规,红安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男性辅警15名,女性辅警5名,具体岗位为看护辅警,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91年8月1日至2008年7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⑵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有一定工作能力。

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遗传病史,裸眼视力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道德情操和纪律观念,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

⑸在红安县内有固定住所。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⑵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⑶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⑷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⑸有既往病史的;

⑹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⑺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至2026年7月28日(上午8:30-11:2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红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隔壁,金沙小区斜对面)。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交在“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相片1寸5张进行报名,工作人员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身高测量,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参考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报名结束后,即组织所有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上述三个项目,至少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体能测试结束后,组织所有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参加笔试。(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等基本知识,所有考生均使用同一套试卷。(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前予以公布。笔试合格人数不高于招聘计划数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合格人数高于职位计划数的,按照不高于职位计划数300%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重要提示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5.考试成绩计算(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40%;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加试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并取成绩较高者。

(三)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的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不予录用。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四)考察。体检完成后,由县公安局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严格的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依次递补。

(五)建立后备人员库。完成所有考试但未进入体检程序且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考生,作为备选人员纳入后备人员库,当同一岗位招聘人员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时,根据该岗位合成总成绩从高到底顺序,从后备人员库等额聘用。后备人员库有效期至下一次招聘截止。


五、聘用后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合格者,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由红安县公安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继续聘用。月工资待遇3000元左右,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险,配发辅警服装,工作满一年以上,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公安局研究决定并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县公安局政工室0713-5284625

监督举报电话:县公安局督审大队0713-5284626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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